各学院、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现已面向社会发布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系列项目的申报指南,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2.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4.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5.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以上项目的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内容可参见本通知附件申报指南或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进行查询。
二、申报办法
1.拟申报备案:请拟申报该类项目的申报人或单位于2023年4月14前报社会科学处项目科备案,请将申报备案表发指定邮箱。拟申报项目要求申报主体为单位或机构的,请提前联系社会科学处项目科获取申报账号。
2.申报时间:2023年4月15日——6月10日。
3.申报人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申报材料;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汇总表1份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科。
4.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以上题材或内容的项目,务必在5月16日前与社会科学处联系,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该类项目申报,务必及时传达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积极申报,并结合学院自身优势和特色,做好选题和论证组织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联系电话:0851-8322712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6.申报备案表
7.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29日